论文发表影响科研成果**保护的现象分析
(一)论文发表导致科研成果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
科研成果的**性是取得**权的实质条件,即人们常说的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。新颖性是首要条件,也是基本的积极条件,核心在于“新”,即不属于现有技术。判断是否属于现有技术是看其技术内容是否已经公开,是否被公众所知,换言之,公开即构成了对新颖性的阻碍。
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新颖性的冲突具体体现在时间上。《审查指南》中明确了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,享有**权的,则指**权日。广义上说,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内容都属于现有技术,但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。审查员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,会从现有数据库中检索**或非**文献,采取单一对比原则对要求载的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对,若某一技术特征与某篇文献记载的内容完全一致,则该条要求不具有新颖性。不具备新颖性的要求将被删除,无法获得**权的保护。(二)论文发表影响科研成果**保护的创造性评价
创造性是在新颖性的基础上对发明创造提出的更进一步的要求,是从质的方面反映技术水平,故在国外**法中也称为“非显而易见性”,其核心在于“实质特点”。我国**法要求,发明**的创造性体现在**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。每一篇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中对技术知识或研究发现进行的公开,都会构成现有技术,不仅会增加了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储备量,也增加了假定的“人”的知识储备,提高了审查难度。
随着现有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,公众不应该被剥夺选择使用更为先进技术的。因此,对创造性的审查集中在与现有技术相比本质性的区别特征。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创造性的冲突体现在论文内容上。与新颖性的单一对比原则不同,审查员在审查创造性时,会检索多篇文献进行综合比对,因此,即使发明人发表的论文中披露的内容不足以使该**丧失新颖性,但组合后可能会导致申请的**丧失创造性。
(三)“唯论文论”评价方式影响科研成果的**保护
目前我国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以理性的量化评价指标为主,论文作为传统的科研成果展示方式,长期以来占据着科研评价体系的核心地位。科研人员习惯了将研究发现通过论文来发表,行政管理机关习惯了将论文数量和质量作为评选指标。一方面,理性的量化评价标准便于将参与者排名,结果作为考核奖励的依据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,提升我国科研水平实力和影响力。但另一方面,这样的评价体系往往难以对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、研究潜力等科研能力做出全面的评价。
写好论文的关键
论文写作——材料、观点和文字
材料是写好论文的基础,观点是论文的灵魂,文字是论文的外在表现。材料和观点是论文的内容,文字是论文的形式。形式是表现内容的,内容要通过形式来表现。三者的**结合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。
材料来源于实验。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材料获得的效率与质量。材料要真实可靠,数据要充足。有了异常,要及时分析处理,要保证所得结果可信,排除假象。一篇论文总要有新现象、新处理、新效果、新观点。
观点应明确,客观辩证。不要、也不能回避不同观点。从论文定题到结论,处处有观点,所以观点是论文的灵魂,是贯穿始终的。讨论观点时不要强词夺理,不要自圆其说,力戒片面性、主观性、随意性。
当等待发表的论文数量日渐增多,对发表平台来说也就增加了压力,期刊资源匮乏,论文需求数量有增无减。
对论文作者来说,不管发表省级论文多少钱,都不能影响论文发表的重要性。
国内学术期刊不给稿费反而收费现象的解释:
以前的人写文章习惯投稿,杂志社会给稿费
现在,一般论文发表或按页面收费,或按单篇收费。另外还会有的费用,也就是审稿费。
一个杂志社需要运作,固定的国家拨款远远不够一个杂志社的运作,所以杂志社不得不增加对外收入,这也是合情合理的。
怎么快速发表EI期刊、SCI期刊、学术论文赶上评职称使用
评职称发表学术论文有时间要求,有些作者到了用的时候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准备好论文,发表论文的时间晚了,就可能会**职称评选部门要求提交材料的时间,后总导致论文发表无效,如果在时间比较紧张的情况下,该如何快速发表学术论文呢?
快速发表论文
1.论文必须符合相关发表要求,这也是必须的;
2.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;
3.前两条都是我们必须要做的,*三条就是能走关系那就更好了(花钱找人代发,现在好多都是这样的吧);
4.避开论文发表高峰期,每年都会有论文发表高峰期,避开这个时期,论文通过的几率明显会增大一些。
正规代理长期与杂志社打交道,对刊物情况熟悉,能根据文章写作方向、文章内容质量推荐合适的刊物,少数不符合刊物要求而被退回的稿件有相应补救方案,提高了发表成功率;与杂志社编辑有长期联系,有**审稿权,审稿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