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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物保护修复方面早的理论是意大利人布兰迪提出的,在他的《文物修复理论》一书中说道:“所谓修复,是为了维持某件物品物质性上的无欠缺性、为保证其文 化价值的保全、保护而实施、处理的行为。”并把修复实践分为预防性修复、保护性修复和阻止性修复三个方向。
如金属文物的环境温度在20℃,相对湿度保 持在0~40%即可,而丝毛棉麻纺织品等**文物的环境的相对湿度则要达到50%~60%;金属文物的照度小于300勒克斯,而丝毛棉麻纺织品的光照度则 要小于50勒克斯;另外,丝毛棉麻纺织品等**文物更*受到害虫和微生物侵害,所以对环境的要求就更高一些。
。修 复的技艺之所以高**,就在于他们修复的作品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,使人们能够在视觉上享受到完感觉。“可识别”不一定非肉眼识别不可,即便是浑然一 体的修复作品也是可以用科技仪器进行“识别”的。所以,可识别性原则的掌握不能仅仅局限于“远看一致、近观有别”的肉眼识别,而应在尽量保留文物所包含的 一切历史信息的基础上,尽量采用高**技能恢复文物真实的、完原真面貌。
小干预原则适用于任何国家任何文物,东西方有着近似的看法,即不影响文物所包含的历史信息的尽量不修,能少修的一定不多修。这点在日本文物修理界体现得 尤为明显,他们很少对文物做很大的修复动作。比如,对一件丝质覆面的保护,日本老师坚持只做清洗、平整、包装即可;而中方老师则要动针线铺纱固定,不仅起 到保护的效果,而且视觉观感很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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